週末再度進入了 DST ,和台灣的時差變為 15 小時!
美國的日光節約時間大約是每年 3 月到 11 月
基本上一半以上的時間實施日光節約時間

關於這次調時間比較重要的是
這可能是加州最後一次調時間!
去年 11 月加州公投通過一個提案,要全年實施日光節約時間
目前等待加州議會通過
通過以後要再送到國會通過以及總統同意
如果這一切能在今年 11 月前完成,就不用再調一次時間了

深入研究加州的 DST 史
加州在 1949 通過公投提案實施 DST
比聯邦的 Uniform Time Act of 1966 還早
聯邦這條法律規定了各州實施 DST 的期間為何
但並沒有要求所有州都要實施,各州可以自己通過法律來豁免
然而沒有允許各州可以自己決定全年實施XD

再仔細看看這次提案的內容其實是提議:

  1. 由州議會來決定 DST 時間
  2. 實施全年 DST

因為聯邦法律不允許第一點
所以其實是要由州議會通過後,送去國會鬆綁聯邦法律
接下來就可以回來州議會來建立全年 DST 了

另外也因為 1949 公投提案必須要由公投來取代,才會有這次公投
不然其中一個 sponsor 就是州議員,大概由州議會自己提出就好了

另外一個英文小知識
在加州一個公投提案 (ballot proposition)
可以是 initiative 或 referendum ,也就是創制和複決!
1949 和 2018 這兩個 DST 相關提案都是 initiative

法律好難
總之我們有可能正站在歷史的一刻!